来源:宣传部发布时间:2022-11-20浏览次数:50
各学院,直属、附属单位,各职能部门:
为进一步在全校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,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研究阐释,现就党的二十大精神校级思政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:
1.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,遵守学校思政专项有关管理规定;
2.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,具有申报项目相应的研究能力和条件,并在申报项目的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,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;
3.已获得国家级、省部级资助项目或其子项目者,不得重复申报与其已获资助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;
4.已承担学校思政专项未结项者,不得申报新项目;
5.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所申报项目的完成时间不得跨越其退休年龄。每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确立一个项目负责人,鼓励研究成员跨部门、跨单位组成。
二、课题资助经费额度和完成时限
(一)课题资助额度:重点项目资助3万元,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。
(二)完成时限:重点项目完成时限为2年,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年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,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、真实,提高项目申报质量;
2.课题选题应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,申请人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拟申报选题,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、严谨、规范、简明;
3.申请人应按照《石河子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开支经费;
4.申报课题须按照《申请书》和《活页》要求,如实填写材料,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学校将取消申请人3年的思政专项申报资格,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处理。
五、材料报送
各单位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(盖章签字)发送至sdxcbszk@163.com。
联系人:马蕊 联系电话:13139938923
附件:1.《2022年度石河子大学思想政治研究专项课题
申请书》
2.《2022年度石河子大学思想政治研究专项课题
论证活页》
3.《2022年度石河子大学思想政治研究专项课题
申报材料汇总表》
附件1:2022年度石河子大学思想政治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.doc
附件2:2022年度石河子大学思想政治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.docx
附件3:2022年度石河子大学思想政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材料汇总表.xls
石河子大学党委宣传部
2022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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